成都,是戏剧之乡。早在唐代就有“蜀戏冠天下”的说法。清代乾隆时,在本地车灯戏基础上,融汇各地声腔,形成了含有高腔、胡琴、昆腔、灯戏、弹戏五种声腔的用四川话演唱的“川剧”。川剧语言生动活泼,幽默风趣,充满鲜明的地方色彩,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川剧剧目繁多,早有“唐三千,宋八百,数不完的三列国”之说。广为流传的名戏有《白蛇传?金山寺》、《柳荫记》、《玉簪记》、《彩楼记》等。川剧绝技丰富,如托举、开慧眼、变脸、喷火、藏刀等,令人叹为观止。“坐茶馆”是成都人的一种特别嗜好,因此茶馆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成都茶馆不仅历史悠久,数量众多,而且有它自己独特的风格。无论你走进哪座茶馆,都会领略到一股浓郁的成都味:竹靠椅、小方桌、三件头盖茶具、老虎灶、紫铜壶,还有那堂倌跑堂添水的功夫,无一不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成都茶馆除了休闲之外,还是重要的社交场所。三教九流都在此聚会。七十二行,行行都把茶馆当作交友聚会的好去处,“茶友”们坐在一起摆摆“龙门阵”,听听社会新闻。茶馆成了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武侯祠闻名海内外的三国文化圣地,位于成都市区,是全国最负盛名的诸葛亮、刘备纪念地和唯一的君臣合祀庙宇,是全国影响最大的三国遗迹博物馆。武侯祠始建於公元223年,主要由惠陵、汉昭烈庙和武侯祠三大部分组成,祠内古柏森森,环境幽雅,殿宇宏伟。系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杜甫草堂唐代诗人杜甫成都故宅旧址,位于成都市区,是富有诗情画意和竹林风光的名园。诗人杜甫于公元759年移居成都,历时3年9个月,在此作诗240余首,其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即居草堂之作。主要建筑有大廨、诗史堂、柴门、工部祠、少陵草堂等。建筑结构布局紧凑,相互呼应,别具一格。草堂博物馆内珍藏各种历史资料3万余册,文物2000余件,是研究“诗圣”杜甫的珍贵资料。杜甫草堂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成都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